新北市立圖書館資訊檢索使用注意事項 | 圖書館電腦使用時間
新北市立圖書館資訊檢索使用注意事項發佈館別:新北市圖(總館) 發佈時間: 2016/10/12 | 最後修改時間: 2016/10/12 | 點閱率:40629 中華民國99年12月31日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北文發字第0990020382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104年04月01日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10月07日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、本注意事項依據新北市立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閱覽服務規則第三十四條訂定。 二、使用資訊檢索區電腦應事先登記,凡持有本館個人借閱證之讀者均可使用,請至座位查詢機...
新北市立圖書館資訊檢索使用注意事項發佈館別:新北市圖(總館)
發佈時間: 2016/10/12 | 最後修改時間: 2016/10/12 | 點閱率:40629
中華民國 99 年 12 月 31 日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北文發字第 0990020382 號函備查
中華民國104年04月01日館務會議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105年10月07日館務會議修正通過
一、本注意事項依據新北市立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閱覽服務規則第三十四條訂定。
二、使用資訊檢索區電腦應事先登記,凡持有本館個人借閱證之讀者均可使用,請至座位查詢機(KIOSK)登記或於指定櫃檯換證利用。
三、每人每次登記使用以一小時為限,使用結束並登出後方可再次登記使用。
四、每臺電腦僅供一人登記(限本人),請依照登記時間於登記之座位就座。所有電腦皆有人使用時,始開放登記下一時段。
五、暫時離座或登記時間已到,未按時上線超過十五分鐘(以登記系統時間為準),視同棄權。
六、同一讀者於同一時段僅可登記、使用一座位或空間(含自修室、資訊檢索與數位資源區、視聽座位、多功能空間、陽光小屋等)。
七、列印、影印資料:
(一)本館基於使用者付費、避免資源浪費,提供讀者列印各種資料為主,並收取列印工本費。
(二)資料列印以本館提供的 A4 普通紙為限,黑白列印每頁新臺幣二元。列印方式,請自行參閱列印區操作說明。